单位自建房令长期住宿舍的矿工充满了期待。

今年初,广州钢铁集团、广州造船厂、第三煤矿、广州铁路集团、广铁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羊城铁路实业发展公司、广州边防总站等七国企获政府批准允许单位自建房的消息一经传出,舆论大哗。
地产商抨击其为变相福利分房,扰乱市场秩序;自建房单位声称自己是为单位职工谋福利;政府主管部门则力辩清白,认为该政策是借社会(企业)之力,有效解决住房困难群体的一项力举;在那些只能靠自己赚钱卖高价房的老百姓眼中,单位自建房因节省了土地成本导致了新的不公平,拿到房产证两年后即可上市交易的政策更是备受质疑:它彻底改变了其政府保障型住房性质,让少数人有可能借机谋利,使这种不公平加剧……
众议纷纭之下,单位自建房政策究竟是在开历史倒车,还是被一时误读?能够获建的单位又凭什么就是这几家?如何才能保证一项有良好出发点的公共政策,能最终达到兼及社会公平和福利救济之目的?
对此,南方都市报记者经长达半个多月的实地调查,希望能通过利益交错的真实生活图景,给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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