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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房是否影响市场和谐 房产商有权表达利益诉求

苏少鑫 2008/02/19 10:03:57

●韩世同(广州市知名房产研究专家)

●信力建(知名教育人士)

●邹啸鸣(铅笔经济研究社理事)

-主持人 新快报记者 苏少鑫

●话题事由:在前天的市政协经济组分组讨论中,市政协委员、合富辉煌集团董事长扶伟聪炮轰限价房政策。他说,广州的限价房让人重新看到平均主义、计划经济时代的影子,给社会带来了新的不公平,又影响社会和谐,应取消限价房。

限价房影响市场和谐?

苏少鑫(以下简称“苏”):扶委员称“限价房影响和谐”,您怎么看?

邹啸鸣(以下简称“邹”):我理解扶委员在这里讲的“和谐”,是一种市场经济的激励机制下的和谐。这种机制的优势在于:人们要提高自己的消费水平,注意力就必须首先集中在提高自己的收入水平。大家都致力于提高自己的收入/产出水平,那么整个社会的产出就会越来越丰富。而指挥这一切和谐运转的信号,就是价格。所以,市场经济的信奉者是反对政府对价格进行干预的。

当然,市场经济中的价格要发挥准确的信号作用,前提是资源的产权为公民所有,并且政府保障市场竞争过程的公平,而不是与民争利。但我们国家到目前为止,虽然大多数资源的产权已经公民化了,但是土地的产权仍然掌握在政府手中;公民在进入各个获取收入的领域的机会,并不够公平,这就导致人们的收入差距并不完全体现个人的能力差异,而更多的体现家庭背景的差异。以上两个原因就共同导致中国的房价比较畸形,不但低收入阶层买不起,中等收入的家庭也难以承受。

目前的房价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市场价,不够和谐,而用限价房的方式供应住房,仍然不是市场价,是在用新的错误解决旧的错误。

韩世同(以下简称“韩”):限价房不仅不会影响社会和谐,反而有助于消除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因为,房价暴涨已经引发和激化了强烈的社会矛盾,大多数人的住房问题得不到解决,只有少数人买得起房的社会才是不合理的。

信力建(以下简称“信”):市场归市场,政府归政府。房屋是消费品的同时又是购房者的个人投资,其价格该由市场来决定。现在的价格,按照存在即合理的原则,有其合理性。如果政府强制性限价,先勿论是亏了谁,更重要的是限制价格既扭曲了合理价钱,又改变供求,并且容易滋生腐败,让销售这些准公共物品的人谋利。

事实上广州的限价房也不是穷人能买得起的。日本、德国在二战后,物价暴涨,经济岌岌可危。但由于奉行自由市场理论,两国政府坚持不对市场进行太多干预,两年后他们经济终于回复平衡。英国作为战胜国,但由于保守党当时实行凯恩思主义政策,经济反而没有得到发展。

房产商有权表达利益诉求

苏:网络上的舆论几乎一致把矛头对准了扶委员的房地产中介商身份,并甚至由此认为房地产商人“为富不仁”。这似乎又演变成一次“贫富之争”。对这个问题,各位怎么看?

邹:中介商代表房产商在人大政协会议上,为建设市场经济框架说话,不能被视为“屁股决定脑袋”,因为建设市场经济框架是导致所有参与者受益的一种“公共利益”。另外,人大政协会议是一种规则博弈的合法场所,房产行业的商人作为市场参与的一方,有权利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

但是问题在于:市场参与者的另一方是众多的消费者。他们也应该有代表在这个博弈场所上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那样才能博弈出一个为各方所接受的比较合理的制度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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