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发布了《深圳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2008年至2010年计划安排建设保障性住房9.73万套,建筑面积490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1.71万套,建筑面积89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8.02万套,建筑面积401万平方米。
在这3年中,除主要为深圳户籍人士提供住房保障外,预计还可将2.12万户非户籍家庭纳入深圳住房保障范围。
2010年解决户籍人士住房
这部规划主要是承接深圳此前已经出台的《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对“十一五”期间的全市保障性住房如何筹措、建设、分配、监管等工作做出了具体的安排。
据了解,2007年,深圳对全市户籍家庭进行了一次大范围的住房困难情况普查。统计显示,全市共有住房困难家庭5.78万户,其中拥有住房但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的1258户,其余为无房户。除了当年可通过6006套保障性住房解决的,至2007年底全市仍有5.18万户住房困难家庭。
2006年和2007年,深圳分别新建、筹集了保障性住房1.64万套、2.64万套。进入2008年,深圳保障性住房将进入一个快速增长期。按照规划,2008年将新建的保障性住房4.58万套,2009年将建3.38万套,2010年将建1.76万套。
这些保障房源将在“十一五”期末满足深圳户籍居住困难家庭的需求。因此,政府也将着手把非户籍常住人口低收入家庭逐步纳入住房保障体系。《规划》中透露,将依据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和全市住房保障能力依次解决。预计规划期内,可将2.12万户非户籍家庭纳入深圳住房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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