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显然是一个让许多购房者都倍感困惑的现象。
一边是上海、广州、深圳等大中城市的房价降价或打折销售的消息不断,拐点论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一边是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的调查结果显示,1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1.3%,涨幅比上月高0.8个百分点,房价似乎涨势依旧。
究竟该如何看待1月份70城市房价同比上涨11.3%?为什么统计部门统计出的房价仍在上涨,而我们近来面对的却总是房价不断下跌的消息,统计数据与房市报道、大众感受为何反差如此之大?
出现如此反差的原因,首先是因为统计数据统计的涨幅是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的平均涨幅。尽管全国被统计的70个大中城市中,有的城市房价在继续上涨,有的城市房价已开始下跌,但平均结果依然是房价在继续上涨。比如1月份统计的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住房销售价格同比涨幅较大主要城市包括:乌鲁木齐25.0%、南宁20.3%、宁波19.9%、岳阳17.6%和长沙17.4%等。而“部分前期涨幅较大的城市的房价”,虽然“出现了小幅下降”,比如广州、上海、重庆、深圳等地的房价出现了松动迹象,打折销售现象开始出现,其中1月份,广州市十区新建商品住宅交易登记均价是9766元/平方米,比去年12月环比下降了7.7%;重庆主城区商品住房套内面积均价为4385元/平方米,下降了6.88%;而深圳市市长许宗衡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从去年10月份开始,深圳的房价就开始出现回落趋势,但这些城市微不足道的跌幅根本无法拉低或者抵消其他城市的巨大涨幅。部分城市房价虽有拐头迹象,但全国房价上涨趋势似乎仍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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