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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允许出现预期收益率

2008/04/17 10:11:40南方都市报网友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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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专家:袁增霆,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结构金融研究室

在《通知》中规定,银行理财产品不得在宣传和介绍材料中出现“预期收益率”或“最高收益率”字样,对这一点许多深圳市民并不认同。他们认为,金融产品过于专业,而预期收益率是客户选择该产品最直接的决定因素,而且收益率往往和风险挂钩,如果这款收益率较低,他们就能明白这是一款较低风险的产品,反之则风险高。因此他们认为监管部门不应该一刀切,还是应该允许出现“预期收益率”。就预期收益率要不要提、风险评估要不要做、简要产品说明书要不要这几个问题,记者采访了市民和专家。

话题1:预期收益率要不要提?

市民:当然要提

当然要预期收益率,即使是预期的,他们也是要负责的,比如最低是多少。我买理财产品从不看最高,我就看最低的保证,如果没有就得小心一点了。要是股票理财基金告诉我保本,最高收益有20%,我当然会买,但如果半年最少收益20%,风险才5%,明显是忽悠,傻子才会买。

至于预期收益率,我认为更有用的应该是历史收益率,以及对本年行情的分析,他们说多少多少都是瞎白话,不如拿事实说话。风险评估,最好能有,这样我们才能对预料的风险心中有数,你给个事先的提示在那里,买不买我可以选择,万一不幸遇到了,也是我的事,不会怪银行,要是没有,可能纠纷就来了。

专家:可以提但要尽量详细

预期收益率是一款银行理财产品价值评估的重要部分,在进行投资咨询的时候,这部分不可避免地要提到。但在解释预期收益率,尤其是浮动预期收益率的时候,不能跟以往一样,笼统的一句“预期收益率m%~n%”。银行方作为专业的理财机构,应该尽量最详细地说明产品期内可能发生的事情,概率有多少,计算的依据及条件等等,客户在咨询的时候也应该注意了解全面。

话题2:简要产品说明书要不要?

市民:说明书简要但不能欺骗

刘小姐:当然需要产品说明书。一个银行理财产品厚的好几页,全是术语公式,谁看得懂?我觉得银行可以自制宣传资料,列明预期收益率、投资范围、存在风险就行。只要在宣传资料里面说清楚风险在哪里,最坏的情况是怎样,我是能接受的。

专家:产品说明书看不明白就放弃

银监会的通知对银行所起的是一个监管作用,而不是强制要求每份产品说明书都能被每个客户看明白,毕竟理财产品会涉及到产品结构设计、测算方式等专业知识,某些理财产品所投资的领域的确会比较复杂,不可能所有人都能够理解。但银行方面有责任尽量简单明了地介绍产品,当客户确实无法理解该款产品时,建议放弃投资这款产品,而不是在投资失败后将责任完全推向银行。

话题3:客户风险评估要不要?

市民:要不要无所谓

龙先生:这个无所谓吧。我自己在网上做过一些,好几次结果都不一样。甚至有一次做出来和我现在的投资完全是相反的。这个到底有多大作用?人人都说自己是稳健型的,但人人也都想赚大钱,我觉得目前风险测评挺不靠谱的。还是把产品跟我们说清楚,我们自己选择好了。

专家:客户风险评估表并不是关键所在

目前每家银行的风险评估表并不相同,业内也没有这方面风险评估的严格标准,因为也没有一套科学依据说明某个风险评估表完全准确。只是在推荐产品之前,风险评估表可以为银行理财师提供参考作用,现在也没有哪个表可以准确反映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因此客户的风险评估表并不起关键作用。最重要的是,在银行人员与客户进行充分沟通之后,客户购买产品的意向如何,客户亦应该充分考虑自己的实际条件,而不要完全依赖银行人员的判断及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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