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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小道:二手房评估 不再是房管局“一口价”

2008/07/17 10:58:29

“我的房子卖给人家30万元,交易时却被评估为33万元,要按33万元缴税费不就要多缴钱?”类似郑州市民牛女士这样对交易指导价有异议的,现在就可以有更多的评估机构选择。

昨日,记者从郑州市老房管局交易大厅了解到,二手房交易评估价已经不再是房管局一家说了算。如果二手房交易时,市民对政府出具的指导价有异议,可以选其他22家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想进行二手房交易,买卖双方把房子进行过户时,就先须通过评估机构(评估师)对交易的房子进行价值评估,按照评估价缴了一定比例的税费后才能进行交易。以前在郑州市,这个评估结果都是经过房管局审批,出具房屋指导价。即使找评估机构评估,最终也要房管局把关能否通过。

郑州市房管局原来的做法引起大家关注,很多人认为评估师对二手房的评估属于市场行为,至于是否漏税逃税,应该由财政或税务部门把关,而不该房管局把关。

2007年8月27日起,郑州市房管局率先把商业房、房改房的二手交易评估放开,交易者可以选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据此有效交易。

现在,如果对房管局出具的指导价有异议,可以到22家中任意一家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出指导价。也就是说,这22家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等同有效。不同的是,房管局是免费出指导价,评估机构是要收费的,按总房价的千分之五收费。

编辑:吴晓琴

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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